問題編號:[178951]
問題標題:企業名稱變更會有什么影響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變更了公司名稱,現已在海關辦理變更。我司現在有貨物要出口,需要報關報檢,在未變更商檢前前只能以原來的名稱報檢,但是出貨時海關那邊就可以變更完成。這樣報關時,商檢和報關的公司名稱就不一致,報關行那邊說這樣的話名稱不一致就無法報關。但是只有先變更完海關登記證書才能變更商檢證書。這樣是否會影響走貨?有什么方法可以解決此問題呢,或者變更前后的兩個公司名稱是否可以并存,如若可以需要辦理什么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07年第68號關于實施通關單聯網核查的公告 》規定,企業在報檢、報關時,必須如實申報,并保證通關單與報關單相關申報內容一致,具體要求如下:(一)報關單的經營單位與通關單的收/發貨人一致;(二)報關單的起運國與通關單的輸出國家或地區一致;報關單的運抵國與通關單的輸往國家或地區一致;(三)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項數和次序與通關單上貨物的項數和次序一致;(四)報關單上法檢商品與通關單上對應商品的HS編碼一致;(五)報關單上每項法檢商品的法定第一數量不允許超過通關單上對應商品的數量/重量;六)報關單上法檢商品的第一計量單位與通關單上的貨物數量/重量計量單位相一致;(七)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申報日期”必須在出境貨物通關單的有效期內。因此,如你司辦理通關單上的發貨人名稱與報關單經營單位名稱不一致,系統可能會將該單退單或轉入人工審核后退單。建議你司在變更手續完畢后再行報檢報關。如有未竟事宜,請致電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