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211]
問題標題:關于加工貿易操作事宜
問題內容:您好! 加工貿易經營單位為A和兩家生產企業分別為B和C.當從國外進口料件時,以A為經營單位,B為收貨單位進口, 經過B加工后,又把貨送去C企業再加工.最后再以A為經營單位,C為發貨單位出口.(經營單位在異地,兩家生產企業都是在同一關區) 請問:1.這種操作方式是否可行? 2.如果行。那具體操作程序是什么? 3.從B轉到C需要辦理什么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上述操作經海關批準后可以辦理。2、A企業向其主管海關提出異地加工申請,經其主管海關同意后,分別向B、C企業主管海關申請加工貿易貨物備案手續;3、B、C企業之間需要辦理深加工結轉審批及報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