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980]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郵寄物品超量通關的事宜
問題內容:您好!現有個人出國旅行采購的廚房用具,國外通過ems快遞方式寄到國內被海關扣留,因超量超價值現場關員要求按照貿易形式辦理正式報關手續.想落實一下: 1.郵件是個人的收件人,我是否可以辦理臨時海關注冊還是需要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作為代理辦理進口手續,或者二者都可以; 2.如果我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作為代理辦理進口手續,我不再對外支付外匯,貿易方式應該申報一般貿易還是其他進出口免費,或者什么其他什么的 3.如果個人委托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作為代理辦理進口手續,經營單位是外貿企業,收貨單位是否可以直接顯示個人的名字以上,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的要求,經營單位欄填報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對外簽訂并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及海關注冊編碼。超量的行郵物品如確需進境的,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43號的規定,按照貨物辦理通關手續。鑒于國家對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規定由地方商務部門負責辦理,個人僅在海關取得海關臨時注冊編碼,仍不具備報關資格。因此,建議你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為辦理進口通關手續,申報貿易方式為一般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