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218]
問題標題:外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您好!我司是一家聯網監管外資企業,計劃在本關區設立一個分支機構。請問設立分支機構后,我司在關務方面跟設立前有哪些區別?哪些地方需要注意?是共用一本電子賬冊還是分開備案?請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若新設立的分支機構在本關區轄區內,且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所使用的海關編碼與貴司一致的,可共用一本電子帳冊。貴司設立分支機構的情況應在開展加工貿易業務前向海關企管部門申報辦理變更手續,并向主管海關加貿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