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1574]
問題標題:關于進出口業務的提問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現擬從臺灣進口嬰幼兒谷粉(米粉、燕麥粉、、、)、魚松、肉松來大陸銷售,請問需辦理哪些手續,進口登記需在哪些單位辦理,請幫忙解析,謝謝,急盼您的回復!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來信收悉。一、貴公司進口貨物,若監管方式為“一般貿易”,海關根據一般貿易的相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二、根據《商務部辦公廳 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在部分對臺小額貿易點試行更開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商臺字[2007]1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總署令第163號),貴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照“對臺灣小額貿易”或“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監管方式的條件,并根據相應監管方式的相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0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隨附的單證包括:(一)合同;(二)發票;(三)裝箱清單;(四)載貨清單(艙單);(五)提(運)單;(六)代理報關授權委托協議;(七)進出口許可證件,及其他進出口有關單證;四、建議貴公司根據實際進口貨物確定商品編碼后查閱相關監管條件以提交相應許可證件;五、以上答復供參考,具體執行請以現場的實際操作為準。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