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0842]
問題標題:釹鐵硼合金磁粉來料加工
問題內容:我司的一臺灣客戶有一批釹鐵硼合金磁粉(7202991200)想通過來料加工方式讓我司重新加工后返回臺灣,我司只收取加工費用。請問海關老師,現行的政策允許此種加工貿易么?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成都海關
答:您好!來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境外企業提供,經營企業不需要付匯進口,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加工或者裝配,只收取加工費,制成品由境外企業銷售的經營活動。根據企業提供的上述信息,只要外商提供的料件和加工出口的成品不屬于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加工產品不屬于國家禁止在我國境內加工生產的,就可憑商務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到主管海關辦理相關業務。經查詢相關文件,稅號7202991200項下商品不屬于禁止進口類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