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0198]
問題標題:注冊登記證明書年審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于2003年6月27日取得《注冊登記證明書》,2004年年審一次,2005年年審一次,之后一直未年審。現公司想繼續開展對外貿易的業務,請問證書還能用嗎?公司現在注冊地址,法人,電話均已變更。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進出口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證書》的有效期是三年。報關單位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到海關辦理換證手續,逾期自動失效。因此上述情況下,你司應重新辦理海關注冊登記手續。詳見本網站辦事指南企業管理進出口均收發貨人注冊登記中的內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tabid/34735/InfoID/267754/frtid/41777/SMid/99353/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