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5882]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手冊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領導:您好,我們公司原來是外資企業,今年4月份已經變為內資企業,名字沒有變,并且在4月份的時候辦理了一本加工貿易手冊,是以內資企業的新代碼辦理的,也已經出口貨物了,但是等進口報關單退下來后,發現經營單位是新的內資企業的號,但是收貨單位還是外資企業的號,并且出口的報關單,經營單位是新號,發貨單位還是原來外資企業的老號,我想咨詢一下,等新老號并存3個月后,原外資號沒了,那我的手冊就不能出口了吧?為什么我以新號辦理的手冊,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和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都是老號,這樣的話我該怎么辦?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青島海關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以內資企業的代碼辦理的手冊,則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的規定及實際操作要求,報關單經營單位欄目應為該手冊對應的代碼。其他具體問題,鑒于你司未提供詳細信息,建議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