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4974] 問題標題:環保設備減免稅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是一家工程技術公司,已取得進出口權。主要業務是代理國外的煙氣治理技術以及設備,并提供環保項目的工程技術服務。2012年引進了美國一家公司的技術,主要應用在煉油廠催化裝置煙氣治理上。經過一段時間的推廣,目前已有國內的煉油廠家愿意采用這項技術。故咨詢一下工藝包及專用設備能否免稅?謝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上述商品能否適用國家相應產業條目的減免稅政策,取決于你司根據2013版進出口稅則和商品的實際報驗狀態確定的HS編碼是否屬于不予免稅目錄列明商品,且必須持有各產業條目所需的不同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部門)審批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正本)及其他批準文書等,按照本網站辦事指南-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的減征、免征 -減免稅辦事指南中的內容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41730/info257649.htm前往主管地海關的減免稅部門辦理相應手續。鑒于你司前述的商品歸類及主管部門的審批手續等尚未辦理完成,海關不便判斷你司所詢問題。后續的減免稅申請中,如有未竟事宜,可撥打12360或直接聯系主管地海關的減免稅部門,電話及地址可參見前述網頁中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