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819]
問題標題:商品歸類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司計劃進口一批澆注料,用途:用于鋁熔煉保溫爐爐底耐火內襯的制作材料(耐火物料加入一定量結合劑制成的粒狀和粉狀材料);成分含理:氧化鋁 93%,二氧化硅0.1%,氧化鐵0.1%,氧化鈣5.0%,氧化鎂0.9% ;材料密度:3.00 g/cm3;請問,該澆注料作為耐火內襯的制作材料,能否歸入69022000.00?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您的描述,歸入69022000.00肯定是錯誤的。由于你對商品的描述過于簡單,無法根據你所述情況作出準確的判斷,我們初步建議歸入3816項下,僅供參考。且依據現行海關法規定,確定商品編碼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法定義務。因此你作為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你可通過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報關實用手冊》、《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等工具書,按照《稅則》規定的目錄條文和歸類總規則、類注、章注、子目注釋以及其他歸類注釋,對其申報的進出口貨物進行商品歸類,并歸入相應的稅則號列;你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歸類管理規定》的要求向進出口地海關(包括直屬海關)提出商品預歸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