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56837] 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是否要提供證據?
問:您好,我司最近發現有其他公司使用我們的專利出口貨物,想咨詢下如果我們想讓海關扣留這些將要出口的貨物的話,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是否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提出申請呢?謝謝!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知識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注冊地或者國籍等;(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信息;(三)侵權嫌疑貨物收貨人和發貨人的名稱;(四)侵權嫌疑貨物名稱、規格等;(五)侵權嫌疑貨物可能進出境的口岸、時間、運輸工具等。侵權嫌疑貨物涉嫌侵犯備案知識產權的,申請書還應當包括海關備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