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7939]
問題標題:海關HS編碼對應的增值稅率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們是一家進出口公司,現想出口收割機刀片,但是所有農業類刀片的生產廠只能開17%的增值稅發票,但是海關歸類收割機刀片到8208400000,要求開13%的增值稅發票,這樣國稅聲稱稅額不一致,我們現在沒法出這個產品,請問怎么解決這個問題? 8208的其他刀片都是要求17%的增值稅發票,唯獨8208400000是13%的,而所有工廠只能開17%的發票,這樣就出現了矛盾?請問是否可以將歸類的編碼對應的增值稅率改成17%的?不然所有企業都無法出口這類的產品。謝謝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海關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確定的稅則、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歸類和征稅等執法行為。你司所指之“生產廠家開具的17%的增值稅發票”應指國內流通環節的增值稅,不屬于海關職責范圍。13%是指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增值稅,國家對出口環節不設增值稅。如你司指出口退稅,則該類商品的退稅率為5%。鑒于你司所詢問題模糊,且大多不屬于海關業務范疇,建議你司向其他國家主管部門反映上述問題。如答復有海關職責內的未竟事宜,可撥打12360做進一步溝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