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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led照明燈具國家尚無3C標準和3c認證要求
問題編號:[188054]
問題標題:led照明燈具國家尚無3C標準和3c認證要求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江蘇江陰金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20號,有5個類別17種規格的共20只LED照明燈具產品,參加臺北展覽會展出結束后,從臺北發DHL快遞經浦東機場海關回大陸(運單號碼為:9867547955),DHL告知我司:因是照明燈具,浦東機場海關堅持要我司出具3C認證,方得放行。否則海關就會處以沒收并拍賣。 LED照明燈具系2008年后的新興產業,傳統燈具的3c認證標準都是2007年以前發布的;我國LED照明燈具的3C認證之標準至今尚未制訂完成,所以實在是無法辦得到3C認證的。目前國家質量認證中心對部份種類(不是全部)的LED燈具施行的只有CQC標準(自愿認證)。所以我們如實撰寫說明文件,請DHL上報海關,請求海關理解。但DHL告知我司:上述情況據實向海關稟報后,海關仍堅持索要3C證書才能放行。懇請海關指導我們:我們該怎么辦?
答:您好,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時無需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即您提問中所述的3C證書),海關也不會將此證書作為驗放貨物的必要條件。據了解,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如《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17號)等),上述證書的驗核部門是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而非海關。建議您與您的代理人聯系,或直接與浦東機場海關聯系,確認您所遇問題的實際情況,并“對癥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