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000]
問題標題:LED照明燈具尚無3C認證標準,只有部份CQC標準。
問題內容:我司于6月20號,有5個類別17種規格的共20只LED照明燈具產品,參加臺北展覽會展出結束后,從臺北發DHL快遞經浦東機場海關回大陸(運單號碼為:9867547955),DHL告知我司:因是照明燈具,浦東機場海關堅持要我司出具3C認證,方得放行。否則海關就會處以沒收并拍賣。 LED照明燈具系2008年后的新興產業,傳統燈具的3c認證標準都是2007年以前發布的;我國LED照明燈具的3C認證之標準至今尚未出臺,如何辦得3C認證?目前國家質量認證中心對部份種類(不是全部)的LED燈具施行的只有CQC標準(自愿認證)。所以我們如實撰寫說明文件,請DHL上報海關,請求海關理解。但DHL告知我司:上述情況據實向海關稟報后,海關仍堅持索要3C證書才能放行。請指導我們:我們該怎么辦?手機:13961708593,聯系人:方志浩(江蘇江陰金揚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答:您的問題涉及證件,請咨詢貿易管制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