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192]
問題標題:已辦理ATA出國參展,現貨物準備銷售,回國后手續如何辦理?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有一批貨物因出國參展,所以辦理了ATA,但是展會上被客戶看中并買下,現即將回運,請問回國后都需要辦理什么手續?聽說是要帶資料到海關辦理完稅證明,都需要什么資料?電話聯系不上海關那邊,時間比較倉促,麻煩您盡快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石家莊海關
答: 根據海關總署對暫時進出境貨物的管理辦法,暫時進出境貨物的監管和征稅由主管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的海關)和進出境海關(辦理通關手續的海關)共同管轄,建議企業向上述相關海關咨詢具體的流程和所需提供的相關手續??梢灾苯訐艽虍數睾jP的服務熱線,行政區電話代碼+12360。 如該批貨物確實在我關區辦理的相關手續,請解釋,一,該批貨物是從哪個口岸辦理的暫時進出境手續備案及通關;二,該批貨物在境外參展是否超過審批期限;三,購買該批貨物的客戶是國內還是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