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787]
問題標題:進料料件串換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我司執行是一個客戶對應一本手冊,但在同一客戶新老手冊交替時,由于制單人員疏忽,老手冊上的部分料件出到新手冊上,我司已于出貨后第二天向當地主管海關匯報此情況,當地主管海關讓我們做出口刪單,但貨已到達目的地,無法進行刪單,請問老師,此情況還有無補救措施,補稅可以嗎?或者后續出口再將新手冊上的貨調一部分到老手冊上出口?不知是否可行?請求老師給予賜教?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95號第27條的規定,加工貿易貨物應當專料專用。因加工出口產品急需,經海關核準,經營企業保稅料件之間、保稅料件與非保稅料件之間可以進行串換,但料件串換限于同一企業,并應當遵循同品種、同規格、同數量、不牟利的原則。來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不得串換。不牟利是指進口關稅稅率為零,且不涉及許可證件。海關核準應當在事先核準。如果無法刪單的話,那只能接受海關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