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671]
問題標題:廈門的外資企業異地報關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是一家廈門的外資企業,預計向國外購買一批儀器設備,但進口口岸在上海。請問廈門企業可以在異地辦理報關進口嗎?需要如何辦理?是否還需要辦理轉關手續?可以進行減免稅申請嗎?如果可以,是在廈門海關辦理減免稅申請嗎?進口后的付匯聯和在廈門本區域報關后的付匯聯一樣嗎?請給與詳細的回復好嗎?十分感謝您!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來信收悉一、廈門企業可以直接在異地辦理報關進口;二、外資企業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并領取了《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可辦理減免稅,異地報關進口不影響減免稅資質;三、外資企業鼓勵項目應當向其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如廈門的外資企業即向廈門海關辦理減免稅申請;四、需在異地進口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的“進(出)口岸”需填寫為異地口岸;五、根據《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告2013年第52號》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類企業(以下簡稱A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付業務,按規定須提交紙質報關單的,如確認其在外匯管理局分類為A類企業,可使用電子口岸操作員卡登陸電子口岸瀏覽器版系統,進入相應的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子系統自行以普通A4紙打印報關單證明聯(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用)并加蓋企業公章。謝謝你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