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394]
問題標題:進出口收發貨人信息變更與換證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進出口收發貨人需更改注冊資金且到今年11月3日需要換證,請問變更與換證是否可以一起辦理,是否需要分別提交次材料,兩者的材料是否可以合并提交?其中《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中的“報關業務負責人”是指有資質的保關員還是企業內部一般操作員?盼復!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變更與換證是兩種不同的手續,相關單證材料需分別歸檔存留。因此,你司上述業務應分別辦理,分別提交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第八條中規定報關業務負責人,是指具體負責對本企業報關業務進行管理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總經理、部門經理等企業管理人員。報關員,是指依法取得報關員從業資格,并在海關注冊登記,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