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7159]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單耗標準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在備案化纖制女式羽絨背心時,面料單耗參考HDB/QB053-2010。注釋4說:“本公式只適用于門幅為56-60英寸的面料”。我的實際幅寬為55英寸,應該怎么換算單耗標準? 另,此款的單耗標準不帶帽,我備案的產品帶帽,應該面料用料應該在單耗標準基礎上加多少?謝謝。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署令155號)第四條 加工貿易企業應當在加工貿易備案環節向海關進行單耗備案。 第五條 單耗管理應當遵循如實申報、據實核銷的原則。第十二條 尚未公布單耗標準的,加工貿易企業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單耗,海關按照加工貿易企業的實際單耗對保稅料件進行核銷。 因此,建議你司根據實際情況申報單耗,可以向主管海關提交排料圖、實際單耗和損耗情況等信息,由主管海關審核確定備案單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