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外貿課堂 >
外貿知識 > 辦理出口提前報關和直轉手續時,應向啟運地海關提交哪些單證?
辦理出口提前報關和直轉手續時,應向啟運地海關提交哪些單證?
提前報關和直轉的出口轉關貨物,其出口貨物發貨人或代理人在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通關手續后,計算機自動生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參見附錄JG20)數據,傳送至出境地海關。提前報關和直轉的出口轉關貨物發貨人或代理人應持以下單證在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轉關手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
2、《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
3、廣東省內公路運輸的,還應遞交《進/出境載貨清單》。
轉關貨物到達出境地后,發貨人或代理人應持上述單證向出境地海關辦理轉關貨物的出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