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2334]
問題標題:報關單規范填制
問題內容:你好,我地出口企業B受托為外地企業A代理出口貨物,請問出口報關單上的經營單位和發貨單位都填寫B企業可以嗎?如果不行,經營單位和發貨單位應分別怎樣填寫?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出口報關單上,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并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發貨單位指出口貨物在境內的生產或銷售單位。A代理B出口貨物,因此,經營單位應填寫A,發貨單位應填寫B。也有特殊情況,如果B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委托進出口企業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的,經營單位欄填報外商投資企業B,并在標記嘜碼及備注欄注明“委托某進出口企業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