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0255]
問題標題:一般貿易項下出口產品調換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請問一般貿易項下出口產品因質量原因我司擬作調換處理,請問進出境應申報“修理物品(1300)”、“退運貨物 (4561)”還是“暫時進出貨物(2600)”? 另外海關對于先出后進、先進后出有否規定,還是兩者皆可? 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出口的替換貨物可按“無代價抵償”貿易方式申報,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按“其他”方式申報。如先進后出,需繳納與進口貨物稅款等額的保證金,待替換貨物出口后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