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3841]
問題標題:維修物品成交方式
問題內容:維修物品要維修費的,維修后復進口一律以CIF申報,維修后復出口一律以FOB申報;但若不用征維修費,也是同樣的規定嗎?還是按實際情況申報?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感謝您的提問,您的提問主要是關于報關單成交價格的填報問題,現答復如下:海關對報關單成交價格的填報并沒有規定進口必須以CIF申報,出口以FOB申報,而是在報關單填制規范中明確要求報關單成交價格的填報應根據實際成交價格條款,按海關規定的《成交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成交方式代碼?!冻山环绞酱a表》包括:CIF、C&F、FOB、C&I、市場價、墊倉六種成交方式,應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否填報“運費”和“保險”(關于各種成交方式與運費、保險的填制需要按照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的要求進行填制)。另:如果成交價格不是《成交方式代碼表》六種成交方式,需要重新進行計算,進口以CIF申報,出口以FOB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