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2373]
問題標題:請問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資本有變更的話 需不需要辦理進出口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變更嗎?
問題內容:現我司因注冊資本變更 營業執照上面注冊資本已經變更好了 請問需要去辦理出口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變更嗎 如果需要 要提供什么證件呢 我司是島內企業 是到廈高崎海關辦事處辦留該業務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答:您好!請遞交下列資料到高崎辦事處辦理變更手續: (1)《報關單位變更申請表》;(2)直屬海關注冊登記許可變更文件復印件(報關企業涉及許可項目變更的提供); (3)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4)變更后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港、澳、臺、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進出口收發貨企業提供)或《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加工生產企業提供);(5)變更后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批準證書》或《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表》復印件(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提供);(6)企業董事會決議或企業內部公告(涉及人員變更的提供)復印件;(7)《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明書》或《進出口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或《對外加工生產企業海關登記書》;(8)《報關單位刻制報關專用章及備案聯系單》(變更企業名稱、海關編碼的提供);(9)填寫完整的《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涉及人員變更的填寫)和《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10)海關監管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