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3141]
問題標題:化驗信息
問題內容:關員老師: 你們好! 我司在最近有兩票進口貨物有送廣州海關化驗中心化驗,報關單號分別是:511920101190004702和511920101190009310,請問化驗結果怎么沒有給到我司呢?現在此兩票貨物都已結關,我司需要留底貨驗結果,請問到哪里能復印到?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海關化驗中心出具的證書是通過電子信息系統直接傳給抽樣送檢海關的,由取樣送檢海關打印鑒定書正本的,化驗中心不提供證書紙本給進出口收發貨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7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管理辦法》的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提供《鑒定書紙本的,海關應當提供。”因此貴司可向現場海關的取樣送檢部門申請打印紙本證書。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