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847]
問題標題:關于在國內加工的CD(歌曲)光盤
問題內容:北京海關官員你好!我想為日本的唱片公司和業余歌手在國內加工一批CD光盤,然后運回日本。日方提供唱片原盤以及CD封面的設計,中國的廠家負責光盤刻錄(空白盤由中方提供),封面印刷,塑封,版權歸日方所有并且銷售也是在日本。數量1次大概有1000張左右,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能通關嗎?需要交多少關稅?以及相關手續。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規定:第十三條 進口音像制品成品或者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母帶(盤)、樣帶(盤),經營單位應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進口音像制品批準單》(以下簡稱《批準單》)、有關報關單證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第十七條 出口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相關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