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732]
問題標題:關于退運事宜
問題內容:青島海關: 我司去年12月在青開發區申報出口一票單證,品名:三聚磷酸鈉,由于國外客戶在收貨檢查時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所以現在要求退運。現想咨詢貴關,此貨物在退運進境時,報關需要準備的資料,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申請退運貨物需提交的單證: 1、原出口報關單; 2、原出口裝箱單; 3、收發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議; 4、企業關于貨物退運的情況說明(說明退運原因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退運的,應當提交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5、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退運貨物,還應提交國稅部門出具出口未退稅或已補稅的證明; 6、其他海關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