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6808]
問題標題:關單單據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官員,您好!出口加工貿易核銷聯、企業留存聯、收匯核銷聯、出口退稅專用這四份單據是報關行自行刷完再帶到海關窗口蓋章嗎?如果報關行落了刷的話怎么彌補?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請貴單位區分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一、關于出口加工貿易核銷聯、企業留存聯和收匯核銷聯: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2003年10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海關審結電子數據報關單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持打印出的紙質報關單(包括出口加工貿易核銷聯和企業留存聯),備齊規定的隨附單證并簽名蓋章,到貨物所在地海關遞交書面單證并辦理相關海關手續;二、關于收匯核銷聯、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2003年103號)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后,可以向海關申請簽發出口收匯和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2003年103號)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海關已簽發的報關單證明聯、核銷聯因遺失、損毀等特殊情況需要補簽的,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自原證明聯簽發之日起1年內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并隨附有關證明材料,海關審核同意后,可予以補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