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4496]
問題標題:J證申請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老師,您好! 我司主營鉑金產品的進口,目前看了有關[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細則,新增加了如下HS,71131921/71131929, 是關于鉑金制首飾的,而且還需要申請J證. 但目前和人民銀行的相關部門聯系后被告之目前還無法進行鉑金產品的J證申請,只接受黃金制產品的申請. 請問老師,如果我司今年還需要繼續進口如上2個HS中的鉑金制品的話,需要如何操作,萬分感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3號所附“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商品編號71131921、71131929項下商品并未列入上述目錄,因此你司進出口上述貨物時,無需向海關遞交中國人民銀行簽發的“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或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