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461]
問題標題: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想退運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司在2007年從國外進口2件產品,于2010年發現質量問題,現在已經和國外公司達成共識,國外公司免費給我司提供并更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退回國外。(注:為避免再次出現質量問題,新提供的產品與原來的產品有技術改進,所以外形有部分區別)。1、我司想知道該以哪種方式申報。2、我司想先把新產品進口,然后把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出口,可不可以? 請您賜教,謝謝!祝工作順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沈陽海關
報關員考試網答:按照規定,貴公司此種情況可以“無代價抵償”貿易方式申報,但對適用期限有如下規定:應當在原進出口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且不超過原貨物進口之日起三年。具體方式為:1、將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 2、以“無代價抵償”方式申報進口,需提供以下單證:原進口貨物報關單;退運報關單;原進口貨物稅款繳款書;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議;海關認為需要時,還應提交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品質不良檢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