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500]
問題標題:企業工作人員自行攜帶在國外承包工程所用配件應如何報關
問題內容:你好,我公司是通信工程公司,在越南承包了一個工程項目,現因工程建設需要,要從國內帶一些通信類芯片去越南,價值大約2萬美金,我們打算由工作人員自行攜帶前往,需要辦理哪些報關手續和交哪些費用,在越南那邊又有什么手續和費用,中國與越南是否簽訂了稅收優惠協定?謝謝!
報關員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huguoping: 您好,歡迎您的提問,現答復如下: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03號)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辦理申報手續。 (2)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出口的設備、材料、施工器械及人員自用的生活物資等,海關憑項目合同或其他文件和出口許可證件,辦理海關驗放手續,非出口許可證件管理的商品,海關憑商務部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及企業出口合同驗放。 (3)從中國出口通信類芯片到越南,不需征收出口關稅。 (4)越南進境報關相關規定,請詢進境地海關。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