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056]
問題標題:零配件退運方式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官員您好,我公司的退運方式不適用無代價抵償貿易方式,我們對無代價抵償貿易方式的理解是需要先辦理貨物的退運(出口),然后按照該貿易方式進口新的貨物。但由于我們設備的特殊性,為了不延誤用戶的施工期限,一旦設備在施工使用時發生故障,我們需要立即進口配件以先行滿足設備的正常運轉,然后才將損壞或質量不合格的配件退還給國外供應商。這樣問題就產生了,由于我們的成套設備進口時申報單位是一整套設備,而退運的是其中的某些零配件,我們根本無法提供這些零配件的進口報關單給海關,所以根本無法辦理零配件退運,請您給個建議。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無代價抵償貨物是指進出口貨物海關放行后,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規格不符等原因,由進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承運人或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更換與原貨物相同或者與合同規定相符的貨物。不符合上述條件,按一般貿易方式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