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261]
問題標題:由拱跨工區結轉到煙加B區,其運輸方式,貿易方式應如何申報?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煙臺出口加工區B區的物流企業,在加工區內有自己的保稅倉庫,現有從珠海澳門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其口岸為拱跨工區)進口的液晶顯示板進我司的保稅倉庫,由于拱跨工區有陸路運輸載貨清單,其載貨清單號應作為轉關單號申報在運輸工具名稱內,貿易方式為料件進出區,但不知運輸方式應該申報什么?前幾次均申報其它運輸,但現場海關官員告知轉關單號無法自動審核,不知其具體原因是什么?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總署2008年第52號公告)的規定,從境內出口加工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以下簡稱珠海園區)外運入加工區、珠海園區或從加工區、珠海園區運往境內區外的貨物,區外企業填報“出口加工區”(代碼Z),區內企業填報“其他運輸”(代碼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