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243]
問題標題:進口付匯聯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以“進料對口”貿易方式從保稅物流園進口一批料件,因質量問題部分料件以“進料料件退換”貿易方式報關出口退運至保稅物流園,再以“進料料件退換”貿易方式從保稅物流園報關進口同等數量的貨物。請問以“進料料件退換”貿易方式進口能否向海關申請簽發進口付匯聯,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匯發[2003]15號)規定,“進料料件退換(代碼:0700)屬于不得對外對外售(付)匯的貿易方式”,海關不予簽發進口付匯證明聯。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