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068]
問題標題:關于黃埔海關公告2010年 第6號公告
問題內容:貴關公告2010年第6號公告第 三、為提高審單工作效率,企業必須將貨值最高的商品列為報關單第一項商品進行申報。請問如果我的進口貨物有100多個貨名,是要將所有的商品的貨值從大到小排序申報,還是只是將貨值最大的排在01項,01項之后的不用按貨值大小排序,而是按原合同,發票的順序進行申報呢;涉證的貨物比如通關單,通關單已做好了,里面的商品沒有按貨值排序,是否按照通關單的順序申報就可以了。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您好,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1.對同一票報關單含法檢商品和非法檢商品的,應優先申報法檢商品。 2.報關單含法檢商品和非法檢商品的,貨值最高的法檢商品應列為第一項商品申報;若報關單不含法檢商品,應將貨值最高的商品列為第一項商品申報。 3.企業向商檢部門申辦通關單時,應滿足海關的申報要求。 4.公告要求僅針對報關單第一項商品,對其他項商品,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范》進行填制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