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5286]
問題標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是一外國公司在中國的代理。我方客戶在中國有許多授權供應商。由于我方客戶的商標尚未在海關總署備案且由于時間緊急,請問,這些供應商在向海關申報出口帶有我方客戶注冊商標的產品時,是否需要出具我方客戶的授權委托書已證明該供應商有權生產該產品?如需要,請問是否有固定的格式?十分感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如知識產權未在海關總署備案,海關將不會啟動依職權保護的執法行動;但為保證合法貨物正常進出口,進出口商可以主動向海關提供知識產權授權使用證明;屬于海關保護范圍的,海關將與知識產權權利人核對授權使用證明后,根據權利人的答復辦理相關手續;授權使用證明由知識產權權利人出具,內容由其自行決定,無固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