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7789]
問題標題:進口裝貨港與通關單國家比對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 進口通關單的貿易國別與報關單上的裝貨港口進行系統比對嗎?一票貨如果從智利起運到韓國釜山換船后運到青島,那么起運國我報智利,裝貨港我報韓國的釜山,這樣可以嗎?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Bgyedu.CoM答:根據《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07年第68號關于實施通關單聯網核查的公告 》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報關單的起運國應與通關單的輸出國家或地區一致,并不比對裝貨港。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關于裝貨港和啟運國的規定,啟運國(地區)填報進口貨物啟始發出直接運抵我國或者在運輸中轉國(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運抵我國的國家(地區)。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進出口貨物,如在中轉國(地區)發生商業性交易,則以中轉國(地區)作為啟運國(地區)。裝貨港填報進口貨物在運抵我國關境前的最后一個境外裝運港。因此,如你司進口申報時,裝貨港應報韓國的釜山,如在釜山未發生商業性交易,則啟運國應填智利,否則,應填報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