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7624]
問題標題:刪單重報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7.16日申報一票貨物,當時因為工廠疏忽將回箱單和箱單的毛重填錯,報關的毛重按照37360KGS,放行之后我們發現毛重錯誤,隨要求更改,當時向海關提出了更改,在7.22日的時候放行的毛重改成了35800。隨后船公司通知艙單的毛重也是37360需要更改,那我們就準備當時的出口報關單和報關單修改審批單更改艙單,這些資料在8.10日的時候提交給了海關,8.17日去海關艙單科查詢更改情況,告知不能更改了,因為此票貨物已經結關,要更改艙單必須要先把原來的報關單刪單重報。現在報關單已經按照35800的毛重打印出了退稅聯和結匯聯。通關科這邊說他們已經都打印了退稅和結匯聯,說明他們這個環節沒有問題,不接受刪單重報了,讓我們去找艙單科。我們現在不知道這個事情到底如何處理了,艙單和放行數據不一致,船公司的信息是跟著艙單來的,現在數據不一致,導致目的港客戶無法提貨。懇請貴關告知此事應該如何解決,給貴關帶來諸多不便,我司深表歉意,謝謝您的合作!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鑒于你司未提供報關單號,無法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署令第143號),報關單修改或撤銷屬于海關行政許可項目之一。具體操作請以現場海關刪改單崗位審核決定的為準。你司所述情況的報關單修改或撤銷申請,為出口貨物辦結海關手續后提出的,則必須依照署令143號第八條的規定程序進行申請。根據規定,修改優先。不能修改的,則應撤銷重報。如有單證證明你司的修改或撤銷申請屬于確有正當理由的,現場海關可根據審查情況決定予以修改或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