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745]
問題標題:兩用物項和技術
報關員培訓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關于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證書方面的知識。我司在國內生產的一款產品,商品編碼是8471412000。這款產品如果要出口的話需要《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證書》。但是我們是出到外高橋物流園區,然后再給國內的客戶的,按照兩用物項的條例第六條:兩用物項和技術在境內與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場所之間進出的,或者在上述海關監管區域、保稅場所之間進出的,無需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 是不是我們境內生產的,進物流園區在賣給國內的企業就不需要辦理這個證書?盼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您說的情況無需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