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354]
問題標題:臨時進口轉一般貿易
問題內容: 您好! 我司客戶之前臨時進口了一臺設備做演示,由于當時時間很緊急,所以當時進口時是用現金方式交付了臨時進口保證金;現在客戶希望把設備留在國內,需要做臨時進口轉一般貿易的方式.我們會重新報關進口.現在想了解得是,重新報關進口時,需要交付的稅款如何交付?是重新交付稅款,然后再辦理保證金退還;還是直接將保證金轉為稅款的方式?但是之前因為是用現金方式交付,會否有影響?請指教.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GZHUAZHE:您好:一般情況下采取保證金轉為稅款的方式進行操作。具體情況請與現場海關工作人員聯系。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