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2934]
問題標題:船代電子艙單申報卡
問題內容:現已有報關員卡,但未開通船代電子艙單申報業務,請問在日照海關監管科辦理協調單需要準備那些資料及如何辦理等,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傳輸義務人向海關申請企業備案,應提交海關總署2008年第97、101號公告所規定的文件、表格以及《艙單傳輸人備案有效期延期登記表》、《艙單傳輸業務人員情況登記表》和《業務印章印模備案登記表》,相關備案登記表格可在青島海關門戶網站(網址:qingdao.customs.gov.cn)的表格下載欄目下載。辦理艙單備案業務未竟事宜請詳見本網站http://www2.customs.gov.cn/tabid/34735/InfoID/296619/frtid/1626/SMid/11166/Default.aspx青關公告﹝2011﹞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