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6773]
問題標題:境內貨源地與出口退稅
問題內容:關員,您好!請教一個問題:我司是廣州南沙一貿易公司,分別向佛山,東莞,廣州工廠下達訂單,然后將這些貨物拼在同一個集裝箱在南沙出口,經營單位和申報單位均為我司,請問報關單境內貨源地,可否申報為:“廣州其他”,這跟出口退稅有無關系?謝謝解答,盼復!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chaohao: 您好!境內貨源地指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境內貨源地按出口貨物在國內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確定,出口貨物產地難以確定的,填報最早發運該出口貨物的單位所在地。關于出口退稅問題請咨詢國稅部門。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