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774]
問題標題:加工貿易核銷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獨資加工貿易企業,由于供應商發錯貨(應該A是10臺,但是發成了A是6臺;B是4臺,且A/B均為保稅物料,品名及重量均不相同),造成保稅物料A海關系統數量超出實際庫存,供應商也承認發錯貨。請問:我司可以憑著與供應商的郵件或文件,進行A物料的加工貿易核銷嗎? 若不可,我司應如果操作? 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經營企業進口料件因質量問題、規格型號與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返還原供貨商進行退換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已經加工的保稅進口料件不得進行退換。不能憑供應商的郵件或文件辦理加工貿易手冊核銷手續,建議向口岸海關申請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