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379]
問題標題:從國內帶出去的書籍如何帶回國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長期駐外人員,現在即將到期離任。駐外期間曾分批帶出許多國內出版的兒童讀物以供隨任的孩子使用,有單本,也有成套的繪本,現需要通過郵遞寄回國。請問如何通關?非境外出版物跟境外出版物是一樣的政策么?多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總署令第161號)規定,個人攜帶、郵寄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50冊(份)的;個人攜帶、郵寄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進境,每人每次超過10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海關對全部進境印刷品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