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496]
問題標題:反傾銷保證金轉稅及退還
問題內容:我報關行去年代理經營單位是“上海新發展”公司,從象嶼保稅區進口稅目“37031010”相紙。去年經營單位向象嶼保稅區海關轉付全額保證金,同時經營單位“上海新發展”通過網上付稅的方式支付了未含反傾銷稅率的稅金,網上支付顯示支付成功。今年三月底“相紙”最終裁定下來了。象嶼海關將經營單位之前交付到建行象嶼支行“象嶼海關帳戶”的全額保證,全額轉為關稅、特別關稅、和增值稅。而去年經營單位“上海新發展”通過網上支付成功的那部份金額卻沒退還,這樣是不是重復征收了關稅和增值稅。網付成功這部份錢我們要怎樣才能申請退還。請您幫我們解達一下我們要怎樣辦理這業務。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我關在征收保證金前未打印該票貨物的網上支付稅單,且征保時該票報關單未放行,同時我關在對該貨物進行征保操作時已對該票貨物進行重新計稅操作,網上支付的錢并未實扣。因此企業網付未退還的那部分金額建議企業聯系銀行辦理退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