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052]
問題標題:求解答: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關單)遺失補辦4個月還沒有結果?
問題內容:2011年7月本人遺失:進口寶馬(貨物進口證明書),先將所有補辦資料手續遞交海關總署,海關總署至今4個多月還沒有補發《貨物進口證明書》,車輛無法上牌不能使用,跪求貴人能夠幫助:到底還需要多久?本人求門無路欲哭無淚愿意懸賞萬元求貨物進口證明書! 貨物進口證明書信息:證明書號:ⅩⅨ7752509,商品編碼:8703236101,貨名:寶馬2996CC小轎車,型號:BMW X1 xDrive28i VM31汽油型,發動機號:19377696N52B30AF,車輛識別代碼:WBAVM3106BVN67407 發證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 汽車進口單證專用章(6) 關長:陳旭東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據了解,該份進口證明書補發申請由汽車進口企業于10月初向我關提交申請資料,我關受理后根據規定要對原進口報關單予以調檔并核實相關資料,并于10月底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后,通過關封形式交申請企業去法規處辦理《進口證明書》的補發手續。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