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666]
問題標題:滯納金問題!
問題內容:稅單上顯示繳稅截至日期為11月24日之前,如果我在11月24日當天繳稅會不會產生滯納金?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繳納稅款的,由海關自繳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滯納金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滯納金。繳款期限屆滿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的,應當順延至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