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578]
問題標題:海關如何處理個人入境行李中酒精類飲料
問題內容:你好,有個問題請教一下。我從國外回到中國時因為行李太多,所以在回國之前通過DHL將一部分行李發往國內。在我回國之后,通過上網查詢得知這些行李仍在北京海關走清關程序。今天負責處理行李的DHL工作人員電話告知我,如果在海關開箱檢驗時發現行李中攜帶超過兩瓶以上的酒類飲料,那么將對其中兩瓶酒征稅,而其余的酒即使我本人愿意付稅也不能入境,只能作銷毀處理。說實話,我對他的說法有很大的疑問。請問海關對這種情況按章將如何處理?如果我行李中超出兩瓶部分的酒被銷毀,是否會給我出具一個證明之類的東西?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個人寄自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限值內的物品可以辦理征稅進境手續。個人郵寄進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