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3495] 問題標題:企業重新注冊后原注冊號是否可轉移 問題內容:我公司現在威海。最近在聊城登記注冊了新的公司。法人代表不變。以前的威海公司準備注銷。請問是否持新公司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將原威海公司的海關注冊備案轉到新的公司,包括電子口岸的手續。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海關根據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判斷是否為同一家企業。如果組織機構代碼沒有變化,就認定為同一家企業。如果組織機構代碼相同,你司地址由威海遷入聊城后,原有十位注冊編碼將無法使用。且聊城地區的海關業務已經屬于濟南海關管轄,自7月1日起,將采用濟南海關關區代碼的編碼規則。則應先到威海海關辦理遷出,再到聊城辦理遷入手續,之后須辦理海關企業信息注冊信息變更。因搬遷發生企業代碼變更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使用新、舊兩個編號。新、舊編號并用的期限限定為3個月以內。如果組織機構代碼不同,就認定為兩家獨立的企業。新企業直接到聊城辦注冊就行了。如果原企業不存在,則需要到威海關辦理注銷。此種情況下,兩家企業的海關業務互不影響。鑒于你司提供信息不明確,建議直接撥打12360熱線咨詢未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