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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用EMS發往國內的貨品遞交給海關了我應該如何取回?
問題編號:[180047]
問題標題:用EMS發往國內的貨品遞交給海關了,我應該如何取回?
問題內容:我在韓國給家人買的化妝品到達威海送交海關了,現在想讓家人給我返回韓國,不知道需要辦理什么手續才能退回韓國?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個人郵寄物品超出限值人民幣1000元的部分,根據總署2010年43號公告如需辦理退運的,需要持收件人身份證、郵件通知單到海關監管倉庫填寫退運申請。其他具體事宜,可直接致電威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0631-5689285。